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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伊莉莎白˙羅芙托斯(Elizabeth Loftus)

譯者:浩平

出版社:商周出版

出版日期:2005/12/26

 

 有多少人能夠了解,對於清白的人來說,無罪有多麼重要?

 

這是一本結合法律與心理學的精采之作,探討作為法庭上證據之一的證人,憑藉記憶所做的指證,是否絕對真實可信?本書列舉了八個案例,告訴我們心靈上的魔術可以多麼輕易地矇蔽真相。

目擊證人的證詞為何這麼有力?因為他們沒理由撒謊,"八竿子打不著的人沒事幹嘛污陷你?一定是你有問題嘛!"順著這樣的邏輯,又沒有其他明確證據指涉嫌疑人無罪時,有罪判決很可能就這樣產生了。這樣的邏輯哪裡有問題?---相信人類記憶的真實無缺就是個大問題!沒錯,證人沒有說謊,但是他們也被自己的記憶給愚弄了。

一直以來,對於記憶,人們都有個迷思,認為:"我們所知的一切都會永久儲存在心中,雖然有些細節已經無法取得,但透過特定方法,還是可能回復。"然而,實情並非如此,那些細節極有可能已經永遠喪失,無法用任何方法復原,因為它們根本就不存在。作者用了更好的比喻:假設記憶是個資料庫,我們的長期記憶可不是規規矩矩地建檔排列,而是零散地堆疊,當我們翻箱倒櫃地尋找資訊時,可能會把它再弄亂一次,而新的資料又穿插進去,把舊的,令人困惑的小細節排擠掉,於是,新的記憶又成形,並可能與真實的事件相去甚遠。

所以,記憶是可塑的,並非一成不變,它會回應外在的變動,有時為了讓事件合理化,甚至會虛構出一些不曾發生的情節,只為了取信於大腦,聽起來很可怕,但看完了書中各種真實的案例,你才會領教到純真者指證的真正恐怖。

以下僅從書中列舉幾個記憶錯誤或混淆的情形:

武器焦點

當犯罪者手持武器時,人的注意力只會放在武器上面,極度的壓力與恐懼使其無法注意其他的細節,即使與歹徒面對面,看似有接收到犯罪者的臉孔,其實在儲存的當下,就已模糊不清,事後再怎麼提取都沒辦法。

下意識移情

把在不同情境出現的人連結在一起,例如一個火車售票員被歹徒挾持,後來他指認一位水手就是挾持者,但調查後發現,歹徒另有其人,但因該名水手曾向售票員買過三次票,他覺得面熟,才會把臉孔搞混。這是很可能發生的事,我們一天見過的臉,沒有上百,也應該有數十個,在這當中,絕大多數陌生的臉,我們是過目即忘,而能讓我們印象深刻的臉,除了親友外,可能就是例子中提到的情形了,於是在指認犯罪時,我們認不出在壓力下挾持你的陌生人,反而認出了讓你覺得面熟的顧客。

事件後資訊效應

人會被事件後的資訊影響,甚至回過頭去改變原本的既存記憶,書中有個案例是這樣的,證人原本的供詞中提到某員警的警徽是金色的,但在看過該鎮實際上為金,銀,藍的三色警徽後,又改口說是金,銀,藍三色,記憶的脆弱與創造性,讓人質疑它的證據力。

兒童證人

這是美國"喧騰"一時的性侵疑雲,某個時期,全美各地幾乎都傳出兒童性侵的控訴,多是幼稚園或學齡前的兒童,但大部分的控訴最後都因找不到證據而不了了之。而作者羅芙托斯從實驗中發現,暗示性問題對於兒童的影響相當大,某些擔心過度的父母在聽到孩子大喊"雞雞"或其他類似的玩鬧話時,懷疑小孩在學校受到不當的對待,於是迂迴的詢問:"在學校有人欺負你,或摸你哪裡嗎?"

孩子很容易受到這些暗示性的問句誘導,而說出些模稜兩可,或者大人想聽的話,於是一堆虛假難辨的"性侵"指控就產生了,不論是真是假,後續造成的動盪不安,對孩子都是種傷害,使他們的童年難以回復原來的單純,愉快。

因為記憶的誤導,以及司法單位的便宜行事,讓無辜者承受不白之冤,雖然這些都是少數案例,但即使錯殺一個,也是罪,讓一個不曾犯下任何罪孽的人,背負不該有的包袱,即使日後被判無罪,只要沒找到兇手,終其一生仍可能都要接受旁人半信半疑的眼光,這樣的司法,即使是為多數人利益而存在,仍然有很大的改善空間,不論是在美國,還是台灣,都一樣。希望有朝一日,我們能肯定地說,監獄裡所有的犯人,都是為了他們犯的罪而入獄,沒有錯抓一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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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.bmp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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